一、考试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民政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民政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级别、科目及成绩管理
考试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考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师(中级)考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考试科目:“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注: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现在海南工作或在海南居住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四)在海南省内合法工作或居留的境外人员(包括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报考条件的,均可在我省报考。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3日至29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3)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承诺制,如不接受告知承诺制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接受告知承诺制的考生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5)报考人员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东大厅专技考试窗口。
网上办理:考生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用个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后,在首页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按提示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0898-65375001
2.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自动审核。网上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用再做人工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人工资格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②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
⑤撤回承诺申请的;
⑥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注:网上报名时,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验(包括不适用和撤回告知承诺制、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在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
方式一:考生于4月23日至29日期间将有关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cssgc_mzt@hainan.gov.cn)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考。发送材料格式要求如下:①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2022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信息核验(考生姓名+联系方式)”;②电子邮件附件上传报考人员的考试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格式为PDF,扫描件完整清晰,每份扫描件单独命名为“姓名+报考级别+资料名称”;③电子邮件正文可简要描述报考人员核验不通过的系统提示或有关情况。
方式二:考生于4月23日至29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送至海南省民政厅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办公楼一楼122办公室,电话:65370151)。
3.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请在4月23日至29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考试收费标准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1.《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55元/人·科(初、中级),主观题60元/人·科(初、中级);2.《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等三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取消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发改费管〔2019〕108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69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
(2)如出现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
(3)需要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第一步: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第二步:微信添加“电子票夹”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可自行下载打印。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6月10日-17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场使用视频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