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可登陆“辽宁会计网”、“辽宁会计”APP或“辽事通”APP报名。首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然后再通过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将自动关联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数据进行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
已完成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如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请联系当地财政部门及时更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和缴费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0:00至12月25日24:00。
2.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自2021年5月5日开始。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日期为5月15日-16日和22日-23日两个周末时间段。《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辅导用书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自愿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上订购,由出版机构通过邮寄方式直接送达。
六、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在“辽宁会计网”上公示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本报名简章。
2.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财政部门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3.报考人员应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任何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因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费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5.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开具发票。
6.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填报的基本情况、照片和其他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一经查实不得参加考试或取消考试成绩。
7.考试报名中遇到问题,请向报考地咨询。咨询电话如下:
地区 | 咨询电话 |
沈阳 | 024-22866188 |
大连 | 0411-96159 、82657747 |
鞍山 | 0412-2230887 |
抚顺 | 024-57573106、57760162 |
本溪 | 024-42836632、42836634 |
丹东 | 0415-2211236、2211237 |
锦州 | 0416-3145813 |
营口 | 0417-2838764 |
阜新 | 0418-3327147、2824355 |
辽阳 | 0419-2289110 |
铁岭 | 024-72812070 |
朝阳 | 0421-3608136、3608081 |
盘锦 | 0427-2837820 |
葫芦岛 | 0429-3112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