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5月27日-28日举行,考试具体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考试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5月27日
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6: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8日
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tongzhitonggao/4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