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

2023年天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3-04-10


1、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纪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说明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更新环评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中新旧专业对应表的函》,报考条件中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见附件)已更新,请各位报考人员查看。

2、报名时间

2023年天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0:00至4月5日24:00,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2.网上填报,诚信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3. 核查流程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30日0:00至4月5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3月31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考生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报名时间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

4.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6日9:00至9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文件精神,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0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报名入口

点击报名:2023年天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303/t20230329_6153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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