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的公告》得知,2020下半年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定于10月3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或在广西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广西户籍在校生。
以上在校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
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
(四)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于9月11至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9月11日8:00至14日12:00。
(二)报名信息审核截止时间:9月15日17:00。
(三)缴费截止时间:9月16日24:00。
(四)考生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10月27日17:00。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6日至31日。
(六)考试时间:10月31日。
(七)成绩公布时间:12月10日起。
三、报名事项
(一)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广西”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1)。报名前,考生须认真阅读考试公告。
上半年已经报名并完成转考的考生无须重新报名,其他所有考生(含此前已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注册和报名。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1.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两耳轮廓和相当于男士的喉结处的地方,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有色眼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若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考生上传的照片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慎重选用。
2.报名有关事项说明。
(1)由于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预计下半年报考人数增幅较大,在设区市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的情况下,我区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2)百色平果考区只接受幼儿园、小学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如报名其他类别的考试须选择其他考区。
(3)考生须一次性勾选需要填报的考试科目,报名完成后不得再增加或更改。
(4)考生报名后应注意及时查看审核状态。考生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信息,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联系各考试咨询点 (附件2,下同)。
(5)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进行注册。
(6)考生报名涉及个人重要信息,须由本人亲自完成报名。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造成个人信息错误、泄露或修改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7)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证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8)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报考新增科目说明。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音、体、美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即须选报“综合素质(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2A、302A)。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但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四个学科;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四个学科。各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即《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请报考上述新增学科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只需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即可。
(二)缴费。
笔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考试费为70元/科。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到准考证所示考点主管部门(附件2,下同)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26日至31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