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重要说明
1.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面试报名取消现场确认,考生信息实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及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报考此次面试的考生须认真阅读《黑龙江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防控通知》(附件3),并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龙招港”或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及时接收或查阅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一、 报考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2月10日-13日15:00时止
网上审核时间:12月10日-15日16: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12月10日-16日24:00时止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4日-10日
考试时间:2021年1月9日-10日(考生人数较多的考区会出现考试时间顺延的情况)
二、 报考条件
报考教师资格面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人员。
3.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考生本人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4.在黑龙江省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意事项:
如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教师资格证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段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面试网上报名。已参加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后才能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注意事项:
1. 报名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认真填报。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及个人代替报名,如因违规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按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期间,考生须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二)考区填报: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黑河七个考区,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根据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校生按学籍关系所在地按《面试考区填报对照表》选择对应考区,不得跨区报考,农、林系统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考。
(三)网上审核:网上审核工作将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重新修改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审核内容包括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报名条件不在网上审核范围之内。
(四)网上缴费:面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于12月16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根据教育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146号)及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6〕37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40元。
四、 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日语、俄语,朝鲜语等19个科目。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详细科目请参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附件2)
五、 面试实施
(一)面试程序:考生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抽题。通过面试测评系统,考点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二)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正式出版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教材参考目录参见附件4)面试程序为:
1.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
2.根据考生所带教材,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讲课内容。
3.由引导员引导至备考室,进行试讲备课(20分钟),不做PPT。
4.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
5.考生进行专业概述5分钟(含考官追问)。
6.考生进行10分钟试讲,要求有板书。
7.考官针对考生课堂教学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5分钟。
8.考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六、面试考点
我省共设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学院、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佳木斯大学、大庆师范学院、绥化学院、黑河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12个面试考点。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3月3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九、合格证明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以供相关认定机构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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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咨询电话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防控通知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参考目录
面试考区填报对照表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