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接近尾声,现将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领取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证书邮寄(认定现场办理邮寄的考生)
中国邮政将于7月21日起陆续将证书进行邮寄,已经办理邮寄的考生请注意查收。
二、现场领取(认定现场未办理邮寄的考生)
1.领取时间:2021年7月22-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领取地点:见附件1
3.携带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如申请人不能前往领取,请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领取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书为两页,请正反面打印,按要求填写即可)。
4.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请提前拨打电话联系,以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
三、防疫及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考生在领取证书时需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码”绿码,如确认前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确认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领取现场。考生进入领取现场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领取;领取结束后,按要求尽快有序离场。
2.请考生认真查看取得材料的各项信息。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留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取得教师资格的重要凭证,请务必放到本人人事档案中。
3.《领取委托书》正面空白处需手写,反面需复印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个人信息。
1.沈阳市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地点
2.领取委托书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