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2021上半年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1-08-05

  南宁市兴宁区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已完成,请在兴宁区报名2021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通过的人员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21年7月28日-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领证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4号门)10号窗

  三、领证要求

  1.本人领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四、注意事项

  1.领证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存档材料请交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才能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4.凡不按时领取证书又不说明情况的申报人员,我局无为其保存证书和移交档案的责任和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申报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771--3290742。   

  (附件)

  1.2021年上半年南宁市兴宁区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认定通过名单.xls

  2.授权委托书.docx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

  原标题:南宁市兴宁区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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