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教育局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2021年7月29-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具体安排:
7月29日:
上午,沭阳县申请人领取;
下午,宿豫区、经开区、洋河新区申请人领取;
7月30日:
上午,泗阳县、泗洪县申请人领取;
下午,宿城区、湖滨新区、苏宿园区申请人和在宿高校应届毕业生领取。
三、领取地点:宿迁市便民方舟(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 2号楼一楼118窗口。
四、领取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五、注意事项
1.领取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请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不得遗失。
2.妊娠期申请人有暂缓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领取。待妊娠期结束,暂缓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按时前来办理。领取期间,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若有疑问,请咨询:0527-84389653、0527-84389673。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宿迁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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