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开始发放,请相关人员按以下要求及时领取。
一、领取地点:县教育局师教股307室
二、领取时间:2021年7月29日—8月6日(仅限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领取要求:
1.申请人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他人领取,需携带本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四、联系电话: 0319-5530629
清河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8日
原标题:清河县教育局关于发放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4lBXklJrqkpZ42qus9Mt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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