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师资格申请人:
黄埔区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人员: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
二、领证时间:2021年8月19日—8月25日(周六日不办公),上午9:000-12:00, 下午1:00-17:00
三、领证地点: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综合出件窗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领证时请遵循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要求。
(一)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已申请以快递形式取证的除外);若委托他人领取,请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二)申请人已选择证件以邮递方式接收的,无需到现场领取,将以EMS快递(到付)的形式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到个人登记的收件地址,请注意签收。特别提示:如申请认定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不能邮寄,需凭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自取。
(三)随证书发放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勿自行开封,请申请人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存。
(四)因妊娠期间未完成体检项目的申请人,请妊娠结束后且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凭医院体检合格章领取证书。
(领证咨询电话:82118605,82113392)
附件:
黄埔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原标题:关于领取2021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黄埔区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