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2021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继续执行《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39号)精神和要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1.营口市2021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因疫情原因暂停,已通过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及报名资格仍然有效,按照营口市2021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统一进行测试。
2.营口市2021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分为集体报名、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三种方式。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前3个月内在辽宁省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报名的考生不在本次报名之列。
二、报名时间
1.集体报名:2021年9月16日。
2.网上报名:2021年9月23日上午10:00开始,报名限额为200人,额满为止,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9:00-11:30。
3.现场报名:2021年9月25日13:00-15:00。
三、报名资格
1.集体报名。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师范类及相关专业在籍学生。
2.网上报名。具有营口市户口的社会人员;如非营口市户口,须有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明)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至少一科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或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
3.现场报名。具有营口市户口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如非营口市户口,有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明)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
四、报名资格审核
1.集体报名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携带考生学籍证明、集体报名表及考生电子照片到营口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进行审核认定。从2021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开始,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限报1次。
2.网上报名
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25日9:00-11:30携带相关材料到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2楼B01教育局窗口进行资格认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认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需携带的材料为:
(1)营口市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以上全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非营口市户口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居住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且在有效期内至少一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成绩单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上全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报名
请于9月25日13:30-15:00携带相关材料,到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2楼B01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报名。
(1)营口市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上全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非营口市户口的考生。携带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明)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上全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关注营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5yj.yingk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由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拟安排在2021年10月份,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七、考试地点
营口市教师进修学院(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6号)。乘公交车7路、12路、14路、28路可达,打车或自驾车导航“营口市教师进修学院”即可到达。
八、其他说明
1.营口市2021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相关事宜均以营口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营口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
2.请参与报名和资格审核的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请报名成功的考生详读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填写体温测量表(见附件3)和承诺书(见附件4),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好各项考试准备。
3.营口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集中咨询受理时间为9月23日8:30-11:30和13:30-17:00.
(附件详情请点击原文链接查看)
1.营口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流程
2.营口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疫情防控须知
3.营口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考生体温测量表
4.营口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疫情防控承诺书
营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营口市2021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jyj.yingkou.gov.cn/004/20210915/77a26772-75f8-425f-a83e-633a3e0bd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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