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对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领取地点:宿城区招生办(宿城区实验小学院内)。
四、领取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五、注意事项
1.领取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后,请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不得遗失。
2.妊娠期申请人有暂缓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领取。待妊娠期结束,暂缓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查阅通过人员名单记住本人证书尾号按时前来办理。领取期间,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若有疑问,请咨询: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宿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