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2022年山东聊城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2-06-21

2022年山东聊城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聊城市2022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根据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户籍地或就读学校、驻聊现役军人和武警所在地的县(市、区),选择相应县(市、区)认定机构。详情请关注各县(市、区)发布的认定公告。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户籍地或就读学校、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为聊城市的认定机构为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申请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驻聊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在聊城市的中国公民,可在聊城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五)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六)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七)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初审、体检及材料提交时间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网上报名、体检及材料提交以各县(市、区)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二)第二批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网上初审、体检及材料提交时间: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网报时间:2022年6月15日8:00—6月27日17:00。

网上初审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7日

体检时间:2022年6月28日—7月1日(7:30-11:00)

初审未通过人员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6月29日—7月3日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一条认定机构、第二条申请条件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注:为做好疫情防控,方便考生,本次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开通证书邮寄业务,请考生选择证书邮寄,务必将邮寄信息及联系电话填写正确。

(二)体检及材料提交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体检医院以各县(市、区)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从以下四家医院任选其一:

(1)聊城市眼科医院(原光明眼科医院),地址:昌润路87号南门诊楼一楼体检中心。咨询电话:8902087。

(2)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聊城市卫育路62号门诊楼3楼查体中心。咨询电话:8384892。

(3)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地址:聊城市花园南路原玉皇皋市场对过,禧龙金阁北300米路东(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西院区一楼)。咨询电话:8342787、8344135。

(4)聊城市人民医院东昌府院区(聊城市东昌府人民医院),地址:东昌府区松桂路128号(区政府西1公里)院内假山南侧行政楼一楼健康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223350。

注:为方便初审通过考生减少跑腿,体检时由医院代收需要提交的材料(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背面填写网上申报生成的报名号、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提供户口证明的首页、索引页、个人页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复印件、现役军人证、武警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③普通话审核未通过的提供普通话证书复印件;④其他情形未通过者需到审核确认点现场提交所需要补充的材料)。体检结论只对本批次认定有效,参加本次认定的选择本批次体检时间。体检时请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填写完整并张贴或打印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一寸白底证件照片的体检表(见附件1)空腹进行体检。

(三)材料提交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提交方式、时间、地点以各县(市、区)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完成网上报名、体检、上交材料后,网络初审未通过认定的申请人(未通过申请人后台会有留言,请及时查看)在2022年6月29日—7月3日时间内到聊城市招生考试中心一楼东头(地址:东昌府区龙山西街33号)现场提交材料。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初审未通过认定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要求:

(1)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背面填写网上申报生成的报名号、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由体检医院代收)。

(3)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供有效的居住证;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驻聊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现役军人证、武警证(由体检医院代收)。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5)《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由定点体检医院交认定机构)。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系统校验未通过的,需提交普通话证书复印件(由体检医院代收)。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交。

(7)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未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8)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疫情防控及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材料提交前须提前了解选定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对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若因疫情原因整体推迟体检及材料提交时间,将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要求,为方便广大认定申请人,体检时将需提交的照片(背面填写网上申报生成的报名号、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居住地证明等材料复印件等装入档案袋内交体检医院。请认定申请人体检前提前与体检医院联系,了解体检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

各县(市、区)认定机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关注各县(市、区)认定公告,(各认定机构网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2),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二)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未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五)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咨询电话:。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咨询电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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