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北京大兴区2022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2-06-22

北京大兴区2022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北京市2022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安排,北京市大兴区2022年春季第二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开始。在此期间,将面向在大兴区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开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遗失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

二、补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2份(附件)(样表需下载并打印);

(3)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红色公章和骑缝章;

(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科目+身份证号。

三、现场受理

(一)受理时间:6月23日至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5:30,周六、周日除外。

(二)受理地点: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大厅综合窗口。

(三)咨询电话:010-81296347(区教委)

(四)其他:

其他相关信息请按北京市教师资格网《证书遗失补办》栏目www.bjtcc.org.cn/qtfw/zsysbl/的说明准备相应的材料。

四、防疫要求

疫情期间,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公共场所采取限流管理,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现场或微信公众号取号后办理业务。

五、温馨提示

(一)如果申请人本人前来提交申请补办材料,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如委托他人办理,不需要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只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另需提交委托书一份。(样表需下载并打印)(附件)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补办委托书.doc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申请表.doc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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