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2022年秋季辽宁大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预通知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2-09-29

2022年秋季辽宁大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关于辽宁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2〕25号)精神,大连市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拟于10月上旬发布工作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2022年秋季辽宁大连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预通知

特别提示:

(一)工作流程

大连市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申请人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认定机构网上审核—申请人查询认定结果—认定机构发证”的认定工作流程进行。

(二)证明材料准备

各流程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可参考《大连市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相关要求提示进行准备。

网上申报时核验不成功的证明材料、应提交未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照片应使用白底标准证明照片样式(人像参照身份证照片);网上提交的照片、书、证明材料等应按要求大小尺寸制作上传并应能正常显示,不能显示或显示不全时会因认定机构接受不到完整证明材料影响申请人认定。

(三)“中国教师资格网”使用

1.教师资格认定依托“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请申请人熟悉“中国教师资格网”有关使用。申请人在认定完成前应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进度和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的留言提示。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和申报。注册和申报事宜请参照“使用帮助”栏目的使用手册。

3.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4.各级认定机构的认定对象不同,请注意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在“网上申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自行修改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四)申请人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操作,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申请人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联系电话

大连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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