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二)报名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中国公民。(注:户籍在河北省内的已毕业考生不需要居住证。)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暂住证、暂住凭证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2.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此专业需在省招生管理部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双向备案”)在校三年级学生。
3.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地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可在廊坊市报考。
4.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需在毕业后报考。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三)报名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师〔2013〕9号)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要求,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应符合文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见附件1)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此专业已进行“双向备案”)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