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2023上半年四川绵阳梓潼县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网报时间3月27日起]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3-03-31

2023上半年四川绵阳梓潼县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已公布,网报时间3月27日起,具体详情如下:  按照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安排以及《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发〔2023〕1号)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次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求

(一)认定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梓潼县的中国公民。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驻梓潼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2.身体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3.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普通话要求。普通话证书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2023年3月27日8:00至4月24日18:00

2.网报地址: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网报过程中,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员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白色免冠jpg格式电子照片,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上传的照片要与粘贴在《体检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一致。

2.系统将会对申请人的毕业学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信息进行自动比对核验。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等信息,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书需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签名提交后要对签名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内容、签名、日期清晰无误。

(二)体检

符合认定要求且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请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00到指定医院登记体检,体检结论处应由体检医院注明“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字样,并作出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指定体检医院:

1.梓潼县中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梓潼县顺河路262号,联系电话:0816-8269529。

2.梓潼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梓潼县文昌镇金牛大道中段200号,联系电话:0816-3900221。

参加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用于贴体检表,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费、候检,按照医院导医护士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取回体检表。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点

网上申报成功并按规定体检合格的人员,需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25日—4月27日(工作时间)到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现场确认地点请选择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若因现场确认地点选择错误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交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台湾居民提交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网上申报时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申报材料装入一个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申请学科、现场确认点名称。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

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领取时间:2023年6月10日前。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对申请人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三)“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相同,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附件: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3月27日

原文标题:梓潼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itong.gov.cn/xwzx/gggs/42555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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