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浙江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经网上报名、材料核验,以下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受理。
杭州市教育局将依法在1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期、专家评审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予此项行政许可的决定。
认定结果将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公告,公告时间在6月9日左右,请及时查看,了解申请情况。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名单(共234人).xlsx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
原文标题: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次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决定公告(一)
文章来源:http://edu.hangzhou.gov.cn/art/2023/5/15/art_1228921906_58941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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