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2023上半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阿荣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3-06-07

2023上半年内蒙古呼伦贝尔阿荣旗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按照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呼教师字〔2023〕6号)要求,现就阿荣旗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阿荣旗的人员。

(二)持有阿荣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阿荣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定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考试并考试合格,在毕业前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阿荣旗指定体检医院为中蒙医院。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认定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7月14日,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2日9:00至6月16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

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本人在规定时间(6月19日—6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内携带相关材料在阿荣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教科体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6月19日至6月28日上传相关认定材料,认定材料只上传原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相片在体检时,用塑料包装袋包好,用曲别针夹在体检表上,一同交给医院。

现场或网上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现场确认人员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网上确认人员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我旗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需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三者之一原件及复印件。

(5)驻阿荣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应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5.照片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同底)。照片背面务必写上姓名。网上确认申请人,相片在体检时,用塑料包装袋包好,用曲别针夹在体检表上,一同交给医院。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三)体检

时间:6月30日08:00

地点:阿荣旗中蒙医院

申请人须持自行打印的《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填写个人信息粘贴照片,到阿荣旗中蒙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日不得饮水、进食。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反馈,无需本人前来领取。

使用其他《体检表》体检结果视为无效。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各一份。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发布在阿荣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中,请及时关注。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阿荣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原文标题: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rq.gov.cn/News/show/1083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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