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燕山地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燕山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网报时间、网址:同北京市教师资格网上公告。
三、现场受理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6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4:30。(不用预约)
四、现场受理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房路1号燕山办事处(904房间);
五、现场受理提交材料:
(一)身份证
查验身份证原件,不再要求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照片
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所报学段与学科。
(三)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1.本区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户主页与个人页原件;本区集体户口的,需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户籍页原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原件;
(四)体检表
经教师资格指定体检机构认定的合格体检表。
六、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事项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中关于认定的具体要求。本区认定如有问题可咨询电话: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
原文标题: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jfsh.gov.cn/zwgk/tzgg/202306/t20230616_40063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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