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2023上半年辽宁鞍山市铁东区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3-07-17

2023上半年辽宁鞍山市铁东区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铁东区教育局定于7月17日至20日期间开展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请今年上半年报名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7月17日—7月2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确认地点

鞍山市铁东区荣誉街30号(铁东区教育局225室)

三、联系方式:0412—2699826

四、现场确认预约

现场确认采取网上预约的方式,请已完成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考生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约。  预约流程如下:

1.识别二维码即可进入预约程序。

2.点击蓝色“立即预约”,“预约”按钮进入现场确认时段选择界面。

3.选定现场确认日期和时段。

4.填写姓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

5.点击“提交”。

6.记下您的预约时段,按预约时段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五、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按照个人所属类型,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按户籍地填报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

按居住地填报人员提供:居住证(如无法立即开具,可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

2023届师范学院毕业生请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

师范学院在读研究生按学校所在地填报人员提供:学生证

3.毕业证原件和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核验报告(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5.体检表原件(附化验单)

6.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版)

7.B类人员,即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以前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毕业成绩单(从人事档案中调取、复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和毕业证书原件。

8.C类人员,即2021以来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六、现场确认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业务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在等待区等待办理。

七、要求

(一)请按指定地点按时参加现场确认。

(二)当场确认材料不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认定。

(三)考生请自行下载《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见附件1)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后打印(申请人基本情况请勿手写)。

(四)考生自备档案袋,把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序装袋,并将《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平整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五)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原则上需本人到场,如本人在外地确实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

1.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附件2:委托书

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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