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

2022年北京门头沟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2-04-24

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北京门头沟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21日-4月27日,具体详情如下:

  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各二级单位,委局机关各处室、直管中心,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考发〔2022〕11号)安排,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8日、6月19日进行,北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将于4月21日—4月27日进行。为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做好考试报名工作是确保考试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将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京民社工发〔2017〕415号)和《北京市加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京社委社工发〔2021〕74号)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报名工作与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人才配备使用工作,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积极协调人力社保部门落实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过人员上岗后的职称和薪酬待遇,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势,并引导社会组织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调动和保护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吸引力。

二、精心筹划,加强宣传动员

各区社会建设和民政部门要切实精心筹划,鼓励支持本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报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将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精神向本系统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人员、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人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人员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积极报考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与政法、教育、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动员各领域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考试。

三、采取措施,激发报考积极性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11〕147号)精神,全市社会建设和民政系统凡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通过的人员,考试报名费用和教材费用凭发票由考试人员所在单位据实报销。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给予一次性获证奖励。各区要积极协助做好考试报名和培训等组织工作,随时关注报名工作进展,及时掌握报考总人数。

四、有关具体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

1.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律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参考教材,见中国人事考试网--人事考试用书一栏(http://www.cpta.com.cn)。

2.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http://www.mca.gov.cn/)。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请提醒报考人员特别留意市人事考评办公室关于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见附件),并及时关注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附件:《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考发〔2022〕11号)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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