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按简章要求进行报考。
(二)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四)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科目、时间
10月16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17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 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三、报考条件(点击此链接查看报考条件)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免试条件:
1、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2、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仅限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四年制本科安全工程专业),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三)其他
1、2019年度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2019年再次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由考生选择报考专业类别。
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序号 |
专业类别 |
执业行业 |
1 |
煤矿安全 |
煤炭行业 |
2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
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
3 |
化工安全 |
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 |
4 |
金属冶炼安全 |
冶金、有色冶炼行业 |
5 |
建筑施工安全 |
建设工程各行业 |
6 |
道路运输安全 |
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 |
7 |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
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 |
原制度文件规定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成绩。
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9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2、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3、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见附件1:“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2、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四、证书取得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五、考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8月6日至8月18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6日至8月22日(未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及申请免试的报考人员,填报信息须通过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
(三)现场核查时间(只针对接到核查部门电话通知的报考人员,其他人员采用在线核查方式):8月19日至8月20日(现场核查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
(四)网络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8日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12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WWW.FJPTA.COM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证书发放: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七)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系统在线核查、核查部门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可于上传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后,自行查看核查情况。在线核查不通过的,可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修改上传或填写的信息。
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须由核查部门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①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③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④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⑥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符合“免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有关证明材料;
③其他与“符合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过程中,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接到核查部门电话通知须进行人工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所属报名点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携带以下材料办理人工现场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符合“免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有关证明材料;
(5)其他与“符合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六)网络缴费
1、收费标准。其中《安全生产专业实务》按每科69元标准收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3个科目按每科61元标准收取。
2、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85699。
3、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报考人员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诚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应考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除《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外,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应试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五)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www.fjpta.com)。
附表:
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及咨询电话
区直及各盟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考区 | 审核单位 | 审核点地址 | 咨询电话 |
区直 | 福建自治区 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地调院前楼 | 0471-6600198 0471-6601168 |
包头市 |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房间 | 0472-5221935 |
呼伦贝尔市 |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 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 0470-8236460 |
兴安盟 |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 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东北角一楼大厅 | 0482-8266117 |
通辽市 |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 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劳动大厦院内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
0475-8820012 0475-8820013 |
赤峰市 |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 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 | 0476-8330744 |
锡林郭勒盟 | 锡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业务科) |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建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一楼大厅11号窗口) | 0479-8235702 |
乌兰察布市 |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一楼 |
0474-8159295、 8150963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文明东街CBD国泰商务广场行政办公区三楼A区) | 0477-8586210 |
巴彦淖尔市 |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8室 | 0478-8527225 |
乌海市 |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 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大厅 | 0473-3158037 |
阿拉善盟 |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 | 阿拉善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 | 0483-8771001 |
报名点 |
核查单位 |
核查地址 |
联系电话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楼大厅 |
报名:0591-87670230 缴费:0591-87615506 |
福州 |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综合大楼二层202室 |
0591-86290086 |
厦门 |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
0592-12333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
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核查,市属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楼5楼)核查 |
政策:0598-7506628 报名:0598-7506802、7506803 |
泉州 |
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 |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政策、审核:0595-22132240 报名:0595-22115511 |
漳州 |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上江名都D栋11楼 |
政策:0596-2027661 报名:0596-2056786 |
莆田 |
莆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改办) |
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56室 |
0594-2289633 |
南平 |
南平市人事考试中心 |
市属考生至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2区4号窗口核查,县(市、区)考生至当地人社局职改办核查 |
政策:0599-8866569 报名:0599-8830672 |
龙岩 |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务中心三层1区市人社局窗口 |
0597-2529121 |
宁德 |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
宁德市蕉城区???城南路42号5楼 |
0593-2077115 |
附件1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
学历(学位) |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
1 |
中专学历 |
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
2 |
大学专科学历 |
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
3 |
大学本科学历 |
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
4 |
第二学士学位 |
|
5 |
硕士学位 |
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9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
6 |
博士学位 |
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附件2
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名单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有效期开始时间 |
有效期截止时间 |
备注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
|||||
1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安全工程 |
2008年12月 |
2017年12月 |
|
2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安全工程 |
2010年1月 |
2015年12月 |
|
3 |
东北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0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4 |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0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5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1年1月 |
2019年12月 |
|
6 |
安徽理工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1年1月 |
2019年12月 |
|
7 |
南京理工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2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8 |
中国计量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2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2016年,由中国计量学院更名为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学院、中国计量大学视为同一学校名称。 |
9 |
山东科技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3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10 |
河南理工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3年1月 |
2019年12月 |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不在有效期内 |
11 |
中南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3年1月 |
2015年12月 |
|
12 |
北京理工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4年1月 |
2022年12月 |
|
13 |
西安科技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4年1月 |
2019年12月 |
|
14 |
南京工业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5年1月 |
2020年12月 |
|
15 |
常州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5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16 |
浙江工业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5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17 |
华北科技学院 |
安全工程 |
2016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18 |
中国矿业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6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19 |
南华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6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20 |
北京科技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7年1月 |
2019年12月 |
|
21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7年1月 |
2019年12月 |
|
22 |
吉林建筑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7年1月 |
2019年12月 |
|
23 |
郑州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7年1月 |
2019年12月 |
|
24 |
湖南科技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7年1月 |
2019年12月 |
|
25 |
太原理工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26 |
安徽工业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27 |
福州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28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29 |
青岛科技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30 |
长安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3年12月(有条件) |
|
31 |
沈阳化工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32 |
江苏大学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33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
34 |
湖南工学院 |
安全工程 |
2019年1月 |
2024年12月(有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