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0年福建莆田成人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12月5日9:00至6日18:00,凡未录取的考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征求志愿。详细内容如下:
志愿填报及录取时间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分常规志愿录取和征求志愿录取两个阶段。招生录取工作从11月30日正式开始,12月15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月30日至12月4日为专升本院校录取;11月30日为高起本院校录取;12月1日至4日为高起专院校录取。
2020年福建莆田成人高考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12月5日9:00至6日18:00,凡未录取的考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征求志愿。
2020年福建莆田成人高考征求志愿录取时间12月7日至15日。
录取工作机制
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制度,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要充分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按分科类招生计划数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文考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体育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须报教育部备案。
投档审录
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上线的考生电子档案材料向招生学校全部投档,学校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上线生源不足,招生学校可提出降分申请,经批准,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寄达考生本人。
录取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运动员报名时必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二代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四)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岁以上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
(六)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上述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不得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