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已发布,为方便考生报考,现将2021年北京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整理如下:
第一条为保证北京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北京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对象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考生须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
第三条2021年北京交通大学在北京地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四条北京交通大学在京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业余。
第五条北京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基本学制:高中起点专科2.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2.5年。教学方式为面授+网络辅导,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或平日晚上。面授地点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面授地点。面授时数不低于总学时的70%;网络辅导时数约占总学时的30%。
第六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报专业应与其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七条招生录取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调剂录取的考生。
第八条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本校不足开班人数(15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我校协助完成参加校内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我校及时与不参加校内调剂考生的联系,告知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九条北京交通大学对符合北京市成人招生政策中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将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录取。
第十条北京交通大学将用以下两种方式使考生获得录取通知书:一是快递方式邮寄;二是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考生领取。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考生本人手机号码,便于考生及时收到(或领取)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条北京交通大学所有招生专业仅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二条北京交通大学2022级(2021年录取)成人教育学费收取将按照当年北京市教委审核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自理。以下是我校2021级成人教育学费收取标准,供参考:
专升本:理工类7200元/人(两年半);经管类6300元/人(两年半);
高起专:理工类6125元/人(两年半)。
第十三条凡有考试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新生入学后,北京交通大学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由此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四条凡被我校正式录取且按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北京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本科层次的毕业生,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北京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六条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邮政编码:100044。
学院网址:http://dis.njtu.edu.cn
电子邮箱:ychwang@bjtu.edu.cn
录取监督电话:51686011咨询电话:51686743。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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