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为9月1日8时—6日18时,报名有关事宜如下: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今年我省成人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信息审核、网上缴费的办法。所有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8时—6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报名系统。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sxkszx.cn),点击菜单栏“考生登录”→“成人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入口”。
2.诚信报名。报名前,考生需仔细阅读《山西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公告》《网上报名流程》《考试规则》《招生院校专业目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说明。
首次报名考生登录系统后,须认真阅读并同意《网上报名协议》《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方可开始报名。
考生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真实的证件、证书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造成取消报名、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考生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手机号码、报考院校及专业志愿等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核对无误后确认提交,完成注册。
考生设置的登录密码和填写的手机号码将在报名、考试及录取全程使用,须妥善保管。同一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只允许注册一次。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修改自己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无法自己修改。
上传材料:考生须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照片,本人近期证件照和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上传要求见附件2)。现役军人、港澳台等考生,须在身份证图框中上传《士兵证》《军官证》《港澳居民居住证》等相应证件。此外,部分考生还须上传相应证件材料:
(1)考生“居民身份证”颁发地如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或在工作(居住)所在地报名,须上传“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户口簿上传首页(含户主姓名、住址、发证机关名称及印章等信息)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须上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同等学力者,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3)报考专升本和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的考生,如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未审核通过,须上传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联系电话:0351-7731918。
(4)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专升本考生,应上传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已取得学历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报考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须上传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上传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须上传从事卫生、医药行业的在职工作证明。
(5)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高起本、高起专考生,应上传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水平证书。
考生已取得学历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报考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须上传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上传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须上传从事卫生、医药行业的在职工作证明。
4.网上报名期间的咨询电话:山西省2023年成人高考报名咨询电话
接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注意事项:
(1)考生要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考试生或免试生;
(2)考生如无公安机关登记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务必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成人高考报名考试。
(3)报名期间,考生要根据系统提示及时修改信息或完善上传材料,否则将影响报名考试。
(4)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联网,对考生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进行审核验证,考生在输入姓名和学历证书编号后,系统将自动搜索进行验证。考生须同意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基于学历审核目的向学信网核查考生本人学历信息。
(二)网上信息审核
网上信息审核时间:9月12日—16日。
网上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前,公安部门将审核所有考生的身份、户籍等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报考。
下列考生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材料,到各市现场审核点进行核验。现场核验时间:9月12日8时—17日18时,逾期不予办理。
1.符合奖励照顾政策(除年满25周岁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有关证书(或有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山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见附件6,考生自行下载)或《山西省成人高考退役军人照顾登记表》(见附件7,考生自行下载),现场审核时上交审核工作人员。各市招考中心初审后,报省招考中心审核。
2.在我省辖区内服役的现役军人,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证明服役部队驻地为现场审核点所在市)。
3.港澳居民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台湾居民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外国侨民须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4.网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审核。
审核期间,考生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并查询审核结果。如系统显示“正在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显示“审核不通过”,请考生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审核;显示“审核通过”,请考生及时缴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9月12日8时—18日18时,逾期不予办理。
缴费办法: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山西招生考试网”,点击“考生登录”,选择“成人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登录系统后,点击“网上缴费”,按提示完成缴费。
考生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否则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弃考,不予退费。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8885699。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山西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山西省报名。
(三)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凭公安机关登记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报名。
三、奖励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免试入学就读成人高校。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须提供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免试入学就读我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需要交验的证书材料见附件3),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2.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相应的学历证书(需要交验的证书材料见附件3),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照顾加分。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中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中加20分。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试成绩中加10分。
同一考生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政策的,只能取最高一项照顾分数进行加分,不作累计。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奖励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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