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教育局公布《包头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受疫情影响,2020年包头市中考延期至7月22日-24日举行,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7月24日举行,两项考试均较往年总体顺延一个月。
与往年相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蒙授考生加试汉语。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一张试卷(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成绩将按照60%折算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
受疫情影响,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经综合考虑,2020年由各初中校组织,以随堂测试的方式完成。社会考生由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委托当地一所初中学校完成测试。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20分,计入中考总分,6月15日前各旗县区将成绩上报市中招办。
体育测试于6月5日-15日举行,经综合考虑,测试项目保持不变:男生1000m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2kg);女生800m跑、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体育测试总分30分保持不变,仍采用现场电子测试,现场给分的测试形式,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670分保持不变。
特长生考试时间确定,音乐为7月27日-28日,美术为7月29日,两者均采取集中测试的形式;体育为6月1日-20日,采取学校自主测试的形式。
网上填报志愿录取时间为8月7日-8月13日。
2020年中考的变与不变
★变化一:中考及招录时间总体比往年顺延1个月
★变化二:体质测试总分30分保持不变,每项满分为10分,自选2项按实际成绩计分,另外1项免试计满分10分。
★变化三: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由各初中校组织,以随堂测试的方式完成,总分为20分,计入中考总分。
★不变:中考总分670分保持不变
★不变: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
★不变:中考招录继续实行“按地区切块、统招和分招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中考考试科目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蒙授考生加试汉语。
★网报志愿录取时间:8月7日-8月13日
★中考体质测试时间:6月5日-6月15日
★体育特长生测试时间:6月1日—6月20日
★音乐特长生测试时间:7月27日—7月28日
★美术特长生测试时间:7月29日
优抚政策
(一)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包头市户籍现役军人子女中考时给予加10分照顾。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包头市户籍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照执行。
(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
(三)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10分。
(四)持有“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20分。
(五)2020年在定点医院直接参加隔离病区救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和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医务人员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中加20分。
(六)各项优抚政策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资格审核与网上报名
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经资格审核后,可参加考试报名。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须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且须一并参加当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不允许分年度报考。
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报名。
各类特长生除要网上统一报名,还要依据《包头市2020年特长生招生办法》进行术科测试。
中考报名工作与自治区各盟市同步,实行统一网上报名。
规范招生考试与录取行为
各初中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学生以本校名义参加中考,对劝退或强迫学生提前离校的教师、校长,一经举报查实,要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把全市各初中校报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接收未办理学籍的学生、或弄虚作假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办理学籍的,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启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
各旗县区教育局和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市教育局对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各高中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不准以任何虚假招生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不准向考生或家长承诺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不准录取最低控制线下考生;不准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不准避开市中招办擅自组织招生;不准在招生工作结束后违规组织招生补录;不准出现人籍分离情况;不准在分班时区分统招生和分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