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我省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zfcxjst.guizhou.gov.cn/jszx/gggs/qt/202210/t20221019_76775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