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资格

2022年度浙江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2-04-20

浙考发〔2022〕16 号

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社保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0号)精神,现将 2022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级别和科目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共 9 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考生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一)口译考试。一级设《口译实务》1 个科目,二、三级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 个科目。其中,目前仅二级英语《口译实务》科目同时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的《口译实务》只设“交替传译”。

(二)笔译考试。一级设《笔译实务》1 个科目,二、三级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 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方式和考点

2022 年度翻译考试分别定于6月18日、19日和11月5日、6日进行。口译和笔译考试均实行电子化考试形式(以下称机考)。

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一)口译考试

2022年度浙江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 1 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 分钟。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 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考生不得离场。

《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方式作答,《口译实务》科目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方式作答。

(二)笔译考试

2022年度浙江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 2 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 3 小时。笔译机考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以上口译和笔译机考考点均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一)报考一级翻译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全部科目的,不设报考条件。

(三)报考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规定如下:

1.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 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 2021 年 11 月,全国 316 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为相关院校(名单见附件 1)。

2.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考试大纲

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公布。

五、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注:“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网上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撤回承诺”的,下同)、学历等证书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 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考资格、当次考试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六、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流程

选择上半年或选择下半年考试的报考人员,应分别于 4 月13 日至20 日或 9 月1 日至8 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www.zjks.com ) 链 接 , 或直接登录到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再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供系统在线核验(一般 24 小时内)。随后再分别完成以下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报考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继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以及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

注:如学历信息无法在线核验,则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完成以上报考信息的填选。

(2) 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等准确无误后,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

(系统上如有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则须先上传)。

(3)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4)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并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承诺”,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2.报考人员“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报考流程如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继续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以及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

注:如学历信息无法在线核验,则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完成以上报考信息的填选。

(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等准确无误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根据系统提示,须上传相应的证件(证明)材料后,再点击“确认”并打印“报名表”。

(3)需联系省人事考试院,经系统管理人员查看材料,作出相应设置后,报名人员方可进行网上交费。

(4)打印的“报名表”请考生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报名人员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注:对于“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流程中除少一个“选择”环节外,其他环节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操作。

(二)注意事项

1.对于 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2.报名时须上传相关证件材料的,且为“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在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后,需经报名系统管理人员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对应的报考流程。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注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注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4.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需要一定的时间,后,且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5.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6.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 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我省)。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错交或漏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7.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5085。

七、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考成功的考生,应分别于6 月14 日至17 日、11月1 日至4 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我院处理。

八、机考实施有关规定

采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试。

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医用口罩。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用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草稿纸统一配发和回收。开考前,考生须阅读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等,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

特别注意:考生须在开考 30 分钟前到达考场。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不得进入口译考场,考试期间也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 5 分钟以上不得进入笔译考场,开考 2 个小时内,不得交卷、离场。

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 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 IME &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各科目考试中要注意系统、网络是否正常等等。如有异常应当即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及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

考试过程中,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级别科目的考试,或根据上级考试主管部门的后续工作安排执行。

九、收费标准和交费票据获取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 号)和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每人每科 140 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 150 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 350 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 450 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为每人 65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为每人 75 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打印。

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报考流程中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最终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需完成以下后续工作。

1.对于“使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的人员,合格成绩直接上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由各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组织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2.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各考区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考试机构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注:报考三级翻译,以及报考二级翻译(不免试科目)的,免考后核查。

(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 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一、有关要求

翻译机考技术要求高、组织难度较大,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机考步骤,严密组织实施(工作计划见附件 2)。

(一)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购买服务方式组织考试实施,但必须按规定流程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和技术人员,确保考务费使用规范和考试顺利实施。要参照机考实施主要风险点和防范处理要点,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实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应急预案。要备足备考机和草稿纸。考后须从机考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记录单》,由监考、主考签字,确认缺考、异常情况等记录内容,并交我院统一保管。

(二)要严格按照机考的技术要求设置好考点考场(见附件3),并在考前加强技术人员力量的配备和考务技术的培训,加强考前系统测试。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方便考生参考。

(三)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人社部第 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

(四)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和要求,参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发布的《考点防疫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

2.2022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试考试工作计划

2022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试考试工作计划

3.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翻译机考考点和考场软硬件配置要求

翻译机考考点和考场软硬件配置要求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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