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文件——市教委关于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相关时间安排的通知
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时间安排
我市于2017年开始实行高考英语科目一年两考,第一次考试安排在每年3月份进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时间调整的实际情况,结合现有的实践经验,现将普通高考英语科目第一次考试,由原方案中公布的"从2020年起,高中三年级学生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同期举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调整为"2020年及以后第一次高考英语考试(含两次听力考试)延续现行时间安排不变,仍安排在每年3月份进行,第二次高考英语考试(不含听力考试)时间仍安排在6月份统一高考时举行"。
2020年高考及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安排表
日期 | 时间段 | 科目 |
3月20日 | 9:00—11:30 | 英语第一次考试(含两次听力一次笔试) |
6月7日上午 | 9:00—11:30 | 语文 |
6月7日下午 | 15:00—17:00 | 数学 |
6月8日下午 | 15:00—16:40 | 英语第二次笔试(无听力) |
6月9日上午 | 8:30—9:30 | 物理 |
11:00—12:00 | 思想政治 | |
6月9日下午 | 15:00—16:00 | 化学 |
6月10日上午 | 8:30—9:30 | 历史 |
11:00—12:00 | 生物 | |
6月10日下午 | 15:00—16:00 | 地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