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已公布,2023年广西高考时间为6月7日-8日,全国统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
全国统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科目;“小综合”是指“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的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该成绩计入总分。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应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高考组织规则,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报名参加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语种为英语的,口试成绩使用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其他语种的须参加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组织的外语口试。
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023年广西高考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原文标题: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1013_289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