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及批次设置
初中级考试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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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月12日上午 |
0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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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月12日下午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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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1月13日上午 |
0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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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1月13日下午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7.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三、属地报名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湖南省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报名,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省内考生原则上应按照 “就地就近参加考试”选择所报考区。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相关要求,诚信报考。各考区将按规定加强对报考人员工作地或居住地信息以及身份信息、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不符合属地报名要求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缴纳费用不予退还。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四、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推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已注册和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1.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报名时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后方能继续报名流程。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报名系统将不允许再次修改更换报名方式,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请报考时谨慎选择。
2.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须由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方能继续报名。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到报名地职改部门办理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和“撤回承诺”的人员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初审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二)信息核验核查。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个人身份、学历、专业、工作单位以及相关工作年限等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区分以下两类情况:
1.在线自动核查通过。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作出承诺完成报名的,考试成绩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原则上不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2.在线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作出承诺进行报名的,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合格后,按照人工核查要求(附件1)参加考后资格核查。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名期间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后方能继续报名。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在报名期间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合格的,按属地原则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报考行为实施全程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同时,采取一定方式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五)严格失信惩戒。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成绩证明)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或通报,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个人诚信失信记录单》(附件2)放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细规定和流程,请认真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及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相关专栏的介绍。
由于此项考试推行报考告知承诺制,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各级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一)人员范围。报考高级的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在合格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进行,若不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的,不得参评,考试成绩一并作废。报考初、中级的成绩合格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1.凡在线服务平台无法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5.撤回承诺申请的;
6.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需现场人工核查的。
(二)时间及要求。根据国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试成绩将于考后60天公布。考试成绩公布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需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名单公布后15天内,相关人员根据“哪里报名,哪里审核”的原则,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资格审核部门完成现场人工核查。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
(初、中级)2022年7月23日9:00--8月1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要求注册报考。
(一)网上报考流程
1.新报考人员注册。首次报考人员应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准考证、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022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再登录网报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并按属地原则选择资格核查的市州。
2.已注册报考人员完善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核查通过,按流程完成报名(报名事项和步骤同上)。
3.在填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4.选择报名办理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具体要求请见本通知第四条“报名事项告知承诺制”第一项。
5.确认信息和及时缴费。报考人员再次对填报的信息认真检查,确保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完整准确。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初、中级)2022年8月2日17:0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
6.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请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由于报考人员提交的身份、学历等信息在线核查需要一定时间(一般要24小时),待核查结果明确后报名系统才允许继续进行报名操作,请报考人员务必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复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湖南省人事考试院或市州相关部门电话进行咨询。(见附件3)
七、考试设置及要求
(一)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三)本次所有级别的考试均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四)应试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www.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五)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八、其他
(一)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初、中级2022年11月7日9:00-11月11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按照《关于印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初中级每人每科91元。
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