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核查工作由我市及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23日16:00。
资格审核工作由我市及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我市及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属地原则报考要求,利用共享数据对所有报考人员社保、工作年限等信息进行资格复核,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相关初级资格证书(仅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报考中级经济的提供)。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此项仅大专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上传)、学历证书电子版(此项仅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报考中级经济的应试人员上传),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具有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报考中级经济的须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初级资格证书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相关初级资格证书原件。
4.应试人员上传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五)报考咨询及查询用户名、密码
1.应试人员咨询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10-87901800。
2.应试人员咨询报考政策可拨打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咨询电话:0532-12333。
3.应试人员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请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qingdao.gov.cn)人事考试板块相关下载栏下载“网上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信息查询修改申请表”到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见附件)进行现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