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2023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践诺情况抽查2人,请于8月15日前将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359338368@qq.com)。未按时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现对2023年度六安考区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5%(抽查人员名单见附件),被抽查的考生同时也将收到相关通知。
凡是被抽查的考生,请于8月15日前将本人清晰可见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年限证明(报免试或增报专业的,需按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书;报考高级经济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中级资格证书或知识产权职称证书)的照片(或扫描件)存放于一个文件夹(一位考生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2023年度初级注安/二级建造师/环评/高级经济+姓名”并压缩),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359338368@qq.com)。未按时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附件1:2023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六安考区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名单
附件2: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六安考区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名单
附件3: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六安考区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名单
附件4:2023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六安考区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名单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