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4个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参加2个科目(免二科)考试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参加2个科目(增报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四)关于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