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2020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及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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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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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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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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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 |
7月7日至7月23日 | 现场核验时间7月8日至7月24日 | 7月8日至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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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兵团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0年兵团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安排如下:
(四)报名、现场核验、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 7月23日
现场核验时间:2020年 7月8日— 7月24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 7月8日— 7月26日
五、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程序
1.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或现场人工)核验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学历学位相关信息并进行在线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显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报名后进行现场人工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可多次添加(最多可添加5条),如遇操作失误录入错误并已提交的,再添加一条正确信息提交核验即可。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时,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如实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学历信息网络核验通过的人员自行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按流程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原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现场核验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人工核验)
1.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要现场核验。
2.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2)2002年及以前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及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无学位可不填)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或报考资格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6)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或增报专业条件的报考人员。
以上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表》(报名表需单位盖章,免试部分科目或增报专业者需提供原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查时,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或非兵团户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给予审核不通过处理。
4.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核验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不支持手机支付),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咨询。
九、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规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