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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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 |
2021年报名时间 | 2021年考试时间 |
报名公告公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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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
预计2021年7月 |
2021年9月11日、12日 |
2021年黑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暂未公布,预计2021年一建考试网上报名2021年7月开始。广大考生可先参考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根据《黑龙江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0年黑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安排如下:
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操作流程
2020年7月10日-7月23日 |
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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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0日-7月24日 |
网上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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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0日-7月27日 |
现场人工核验(节假日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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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0日-7月28日 |
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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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1日-9月17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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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
2020年9月19日 |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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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0日 |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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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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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9日-11月13日 |
领取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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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底 |
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
一、报名
(一)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但要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二)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本人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处理,保存“报名照片”文件,将“报名照片”文件上传。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readme.doc文件。
(三)填写报考信息
1.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
2.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按钮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依次选择报名地市〔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考生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本年度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科目由系统自动选择;成绩有效期大于一年的考试,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的科目报名系统显示其通过时间)。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由系统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信息中带“*”的为必填项,要求报考人员据实填写;选择的学历、学位信息带有“需要人工核验”或“未通过”标注的,需同时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并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对系统提示的关键信息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录入的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
注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资格核验
1.在线自动核验。报名系统自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缴费。
2.在线人工核验。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由考试管理机构在线进行人工核验。在线人工核验采取工作时间“随报随审”方式,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人工核验结果。在线人工核验通过的,按系统提示缴费。
3.现场人工核验。在线人工核验未通过及申请免试科目、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请在“现场人工核验”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符合报考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表上“审核点”指定地址接受现场人工核查。
注意:资格核验通过后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
各市(地)现场人工核验地址和咨询电话
市(地) |
考试管理机构 |
地址 |
咨询电话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 |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1号楼303室) |
0451-84652833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齐齐哈尔市人才服务局515室) |
0452-2576338 |
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考试中心 |
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15室) |
0453-6172092 |
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
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20号(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6号窗口) |
0454-3986540 |
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2室) |
0469-6698080 |
鹤岗市 |
鹤岗市人事考试中心 |
鹤岗市向阳区红军路26号(鹤岗市人力资源大市场二楼10号窗口) |
0468-3455159 |
绥化市 |
绥化市人事考试中心 |
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主楼943室) |
0455-8388247 |
大庆市 |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9室) |
0459-6282187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
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45号(七台河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 |
0464-8395013 |
伊春市 |
伊春市人事考试中心 |
伊春市伊春区迎宾路5号(伊春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考试中心窗口) |
0458-3776322 |
鸡西市 |
鸡西市人事考试中心 |
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 |
0467-2386626 |
黑河市 |
黑河市考试院 |
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31号(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6室) |
0456-8200086 |
大兴安岭地区 |
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7号(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3室) |
0457-2756323 |
省直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黑龙江省人事考试服务大厅二楼) |
0451-51995471 |
(五)网上缴费
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入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报名市(地)的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注意: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无效。
(四)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6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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