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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基础特训模拟题8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0-08-14


2020年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基础特训模拟题8

【常用考点】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一、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1.债的概念: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债的内容: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3.债的相对性:债权主体(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债权内容、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二、建设工程债的产生

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1.合同: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

2.侵权:

(1)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有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2)脱落、坠落: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追偿权)

(3)倒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有追偿权)

(4)抛掷物品或者坠落的物品: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无因管理:无义务、无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或服务+有人受益

4.不当得利:不应当得到+损人利已

三、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1.施工合同债:发生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债。施工合同的义务主要是完成施工任务和支付工程款。对于完成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对于支付工程款,则相反。

2.买卖合同债:材料设备买卖

3.侵权之债: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产生的侵权(如施工噪声或废水、废弃物排放扰民)

【易考习题】

1[单选题]某施工企业进行爆破施工时,不慎将临近一住宅墙体震裂,该施工企业与住宅居民因( )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

A.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债的产生主要有基于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产生。本题中,施工单位侵犯了住宅居民的合法权利,从而导致债的产生,所以属于侵权之债。建筑物、构筑物非自身原因倒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若有其他责任单位,可以追偿;若因其他责任人原因倒塌,责任人承担责任。

2[多选题]某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邻近的甲单位主动组织人员灭火,这一行为减少了施工单位的损失8万元,甲单位因此支付了1万多的费用。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由于这是甲方的自发行为,没有得到施工单位的授权与委托,所以甲单位自行承担这1万元的损失

B.因甲单位的援救使施工单位减少了8万元的损失,所以施工单位应支付8万元给甲单位

C.甲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支付1万元

D.甲单位必须获得施工单位的追认授权,才能要求施工单位支付1万元

E.甲单位必须获得施工单位的追认授权,才能要求施工单位支付8万元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这是典型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需要追认授权,这一点与无权代理没有关系。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应相当于为此付出的费用,而不是因此给对方带来的好处。

3[单选题]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是( )。

A.合同

B.扶养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合同之债,是债发生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

4[多选题]债的产生根据有( )。

A.合同

B.侵权

C.支付价款

D.不当得利

E.无因管理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5[单选题]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而发生的债称为( )之债。

A.合同

B.侵权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没有收到他人的委托,自觉为他人服务或提供服务,建立的是无因管理之债。

6[多选题]下列情形能够引发合同之债的有( )。

A.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进度款

B.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的损失

C.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

D.噪声污染使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

E.建材供应商供应的建筑材料不合格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选项B、C、D,均为侵权之债。

7[单选题]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是( )。

A.债

B.所有权

C.知识产权

D.担保物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债的基本法律关系。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