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20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广大考生可参考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3科”、“考2科(免1科)”、“考1科(免2科)”和“增报专业”。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对照报考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的报考级别;报考级别选择错误,造成个人档案号不一致,会导致考试成绩无法滚动,请在网上填报时谨慎操作。
(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级别为:考3科)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附件3)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考试科目共3科,报考级别请选择“考3科”。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级别分别为:考2科、考1科)
1.考2科(免1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考试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考试科目共2科,报考级别请选择“考2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免2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考试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仅需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报考级别请选择“考1科”。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符合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请选择“增报专业”级别。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和年限的界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执行(附件4)。
附件4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
问题请示的复函
粤建复函〔2011〕51号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你单位《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示》(粤建注发〔2011〕1号)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中的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有关如何界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问题。应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二章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后,在勘察、设计、监理、工程类咨询企业、建设单位基建部门从事工程管理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的人员,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二、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认定问题。根据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及鼓励本行业中有条件的施工管理人员报考建造师的精神,对在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已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满2年者,且能有效证明这段工作履历的,如持有原项目经理证书或质安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证书者,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三、对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合格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其执业注册应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2008〕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注册证书》,不得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以注册建造师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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