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公告》可知,福建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2年4月8日10:00-4月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综合服务平台报名;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6月3日起登录考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发票领取时间及方式: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可在“通缴云”网站打印报考费电子发票。
(四)成绩公布时间、考后现场核查时间、发放证书时间及发放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
二、报名办法和程序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报考人员工作地、户籍所在地为福建省的方可在福建省内报名参加考试。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报考人员慎重报考。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前由考生自行对照报考条件提交报考资料、签署承诺书,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公示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8日10:00至4月14日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综合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点击“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登录”,通过“闽政通”帐号扫码或账号密码直接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报考人员联系电话默认为闽政通绑定的注册电话号码。在“我的资料”栏目中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并完善相应个人信息。
2.点击考试报名栏目,报考人员只能选择2022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纸笔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增项专业纸笔考试中的一种报名。
3.仔细阅读“考试文件”后,勾选“我已阅读考试文件”,点击“下一步”;认真阅读《报考承诺书》后,勾选“我已同意上述承诺”,并在报考人员签名处填上本人名字后进入下一步,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应报考信息。
4.上传附件。报考信息确认后进入证明材料环节。报考人员选择各自对应的报考条件,按照系统引导及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表需交给所在单位,经审核确认其内容真实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上需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名确认;
(2)如果报考所使用的学历证书毕业时间无法体现专业工作年限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还需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如前学历、岗位证、社保凭证等;
(3)上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时都必须包括体现证号及发证机关用印的页面;
5.填写工作业绩,业绩至少填写一项,所填写业绩要能体现报考条件要求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以下简称专业工作年限);
6.确认填报信息与上传的报考材料是否一致,上传的报考材料扫描件是否规范、清晰,确认无误后进入缴费环节。
(二)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平台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8日10:00至4月14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442号)执行。报考人员自系统通过后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一旦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考须知
(一)若因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有误,导致考试机构发送的短信、电话或寄送的文书未能被本人实际接收,则相关通知发送成功之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和报考增项专业的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三)在考试级别不变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未合格情况下,需要更换报考专业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时直接更换报考专业,已通过的公共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成绩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四)往年取得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除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外,其余报考信息及附件一律不予修改。考试档案一经系统通过,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即作为考后现场核查的依据及今后续考和增项考试的报考资格档案。报考人员务必慎重提交报考信息,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五)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须对《报名表》信息进行核对,经审核确认真实无误后方可在《报名表》上盖章。
(六)其他报考相关问题请查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专栏“常见问题解答”栏目。
四、考后现场核查
考试结束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照考试组织机构要求办理考后现场核查相关事项的,视为放弃合格人员资格,按当年度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