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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如何开票?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1-01-15

产生的滞纳金和利息如何开票?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价外费用合并为销售额开具发票.

滞纳金和利息不一样的,滞纳金是你违约操作产生的费用,比如你分期后每期账单会告度诉你最低还多少,那未还最低还款额或者到期未问还就会产生滞纳答金的,滞纳金在下个月的账单上会体版现的,利息是正常消费每月未全额还款,只还最低额度外的其他透支额的循权环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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