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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上多盖了一个财务章能使用吗?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1-02-24

发票上多盖了一个财务章能使用吗?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规定: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注:现在主要是发票专用章了);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加盖财务章与公章均不符合要求,所以发票上多盖了一个财务章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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