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入口
新版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https://etax.hainan.chinatax.gov.cn
温馨提示(一):新版电子税务局正式上线
一、网页端访问方式
1.推荐使用非IE内核的浏览器(如谷歌内核的浏览器)或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2.登录用户账号:原海南省网上办税系统用户及原电子税务局系统用户,可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直接登录;持有税控设备(税控盘或金税盘)的纳税人,可使用税控设备及其密码进行登录;以上两种方式都不能登录的纳税人,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在“忘记密码”功能重新初始化密码后即可登录;自然人用户可使用手机号自行注册新用户进行登录。
二、其他注意事项
1.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除另有规定外,无需报送纸质资料。网上业务办理完成后,纳税人应按规定将纸质资料妥善保管备查。
2.在使用电子税务局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建议,可拨打服务热线4006012366进行咨询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3.为便利掌握电子税务局的操作使用,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的“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栏目下载《新版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新版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说明(简易版)》《新版海南省电子税务局问题解答》。
三、使用说明 自2019年9月1日起,原海南税务网上办税系统、原电子税务局及原服务热线4008888363停止使用。
温馨提示(二):申报成功后自动扣款时间调整
一、在新版电子税务局完成税种申报表填写后,点击【全申报】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表。全申报提交成功的,系统提示是否进行预约扣款;如选择是,则进入【预约扣款】功能,可由纳税人选择约定扣款日期。
如该页面未选择预约扣款、又打算进行预约扣款的纳税人,可点击页面右上角“预约扣款”按钮进行预约。
如不选择预约扣款,则待申报状态由“已申报(未导入)”变更为“已申报(已导入)”后12小时系统自动发起扣款(征期最后一天系统30分钟自动发起一次扣款)。
二、申报应缴税款为零的,无需预约扣款。
三、查看申报记录状态为“已申报(已导入)”时,且在系统自动扣款前,纳税人可以在【税款缴纳】模块进行手动扣款。
四、在【税款缴纳】模块可查询出未扣款成功和往期欠缴税款记录,可由纳税人进行手动扣款。
温馨提示(三):重磅!2019年10月25日起,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你准备好了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海南省税务局将停机上线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亲爱的纳税人,你准备好了吗?
一、暂停办理的业务时间及范围
自2019年10月25日00:00至2019年10月31日8:00,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等都将暂停办理以下业务事项:
(一)税务登记类:开业登记,跨区域报验,基础信息变更,跨区域迁移,注销登记。
(二)发票管理类: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发票领用、冲红、认证、勾选、退回、缴销、查验、代 开(不动产交易及个人出租房屋发票除外)。
(三)税控设备类:增值税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抄报税、清卡、解锁、注销。
(四)申报征收类: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含申报更正和申报比对),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出口退(免)税,成品油库存管理,因代 /开/ 发票作废、冲红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
二、停机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纳税人离线开具、作废增值税发票。
(二)不动产交易、个人出租房屋业务发票。
(三)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涉税事项。
三、停机前请做好如下准备
(一)请根据业务需要,提前或延后办理增值税发票申领、增值税发票 /代 /开和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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