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2019年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按50%幅度顶格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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