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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上面没有数量和单价的可以用吗?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1-10-20

发票上面没有数量和单价的可以用吗?

需要填写数量和单位,没有的需要退回重开.

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开单位数量能用,可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即使不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只要发票代码、开 票日期、发 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内容没有错误,可通过认证.

不附销售货物清单,仅仅不便于购买单位准确纪录相关材料(商品)的单位、数量.

1、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销售品种繁多、复杂、计量单位不一,在这种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不开单位、数量,采取另附增值税销售货物清单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在销售货物清单中列明货物(劳务)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内容;

2、不开单位数量,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 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发 票不开单位数量也能认证.

3、发现票面内容开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也就是说,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发 票号码出现错误,属于开票错误而作废的条件,不开单位数量,不作为发票作废的条件.

4、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但实际业务中,劳务(服务)应税项目,不需要填写单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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