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

餐费手撕发票还能用吗?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1-11-12

餐费手撕发票还能用吗?

17年7月1日后手撕发票(定额发票)将全面被机打发票取代,手撕地税发票将不能用,而手撕国税发票可继续使用.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017年7月1日后发票必须加税号,自2017年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其实对于2017年7月1日年后,类属于地税发票的手写发票、手撕定额发票以及没填纳税人识别号的机打发票都不能报销!


上一篇: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有哪些?

下一篇:发票作废要不要验旧?

展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