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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公众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优惠是什么?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1-12-01

一般纳税人提供公众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优惠是什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减免税款"等专栏.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解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一)项明确,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第(七)项明确,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第(六)项第4目第7点明确,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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