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差额征税需具备哪些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可得,建筑企业差额征税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建筑企业总承办方必须发生分包行为,比如专业分包或者劳务分包行为等.
2、若是在工程施工所在地差额预缴增值税的,则建筑企业必须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若是建筑企业公司注册地和建筑服务发生地属于同一个国税局管辖地的,则不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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