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代开的专票如何重新开具?
作废代开的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的几种方式:
1、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
2、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对需要重新开票的,代开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
4、对无需重新开票的,代开税务机关应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作废代开的专用发票后,已纳税款的处理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发票作废或冲红之后,已预缴的税款可以用于抵减当季度内新代开发票需预缴的税款,也可在当月直接办理退税,或者在季度申报结算后产生“应退税额”时再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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